生命的事,很多時候,是最自然的,在我們不知不覺中,就發生了。就像我們每天的呼吸,一呼一吸之間,新的生命就進來了。這些生命的事的發生,來自一口氣。與動物不同,我們的那一口氣,是神自己吹進來的。因著這一口氣,我們成了有靈的活魂。這一口氣,帶著神的形象和樣式,神也是藉著這口氣,使人得著神永遠的自己。雖然,人因著犯罪墮落,我們的靈死了,但是,這並沒有改變,神起初造人的目的,就是要人來盛裝神永遠的生命,使人代表並且彰顯神,成為神團體的居所。
這個被造的目的,使所有人都在尋找和證實,那個可以定義自己存在的意義和價值。這個尋找並不因種族,文化,或社會地位的不同而改變。這就是為什麼,人活著,都在爭一口氣。但是,我們爭的是哪一口氣呢?是人起初被造時的生命之氣,還是人墮落後,為著稱義自己肉體的血氣呢?今天,這個嘈雜墮落的世界和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,就是我們向神獨立,企圖定義自己的人生,爭自己的那口氣的結果。這偏離了那個我們本應盛裝和彰顯神的形象和樣式。人可以任憑己意來定義,讓他們存活的那口氣,但是,人至終也會知道,那些自我膨脹的氣息,只是養大了人的肉體,不但沒有任何價值,反而成了神和人最大的仇敵。
然而,富於憐憫的神,在祂不改變的旨意和永遠的愛中,成為賜生命的靈,就是可以點活我們,釋放我們,並且分賜生命的那一口氣。這口氣就是我們的靈,聯於永遠,並催促我們尋求神永遠的生命。信徒的生命,其實非常的簡單,就是觀看、顯大、返照,我們最深處的這個氣息,無需努力的,靈就在我們裡面,自然而然地發揮祂的功效。當我們得救的時候,我們的靈重生了,被恢復了,就像光,照亮一個黑暗的器皿。當神的面光,照進了我們死沉的魂裡,我們的變化就開始了。我們憑著靈生活行動,就是憑著我們裡面,神的氣息而生活。這口氣,就在我們裡面呼吸、行走,不斷地擴大祂的範圍,與我們的魂和身體調和。漸漸的,我們的想法變了,感覺變了,喜好變了,揀選變了。當我們的魂被浸透,我們的靈、魂、體,成了一個整體,我們的全人,就成了祂的居所,祂的聖殿,祂的家,為著祂心頭的願望。
生命的意義就在於此!簡單地藉著在靈裡,在真實的人性裡,呼吸、行動,就要自自然然,無聲無息地,被主的靈注入、充滿、飽和、浸透、返照祂的榮光,被建造成為祂的居所。主啊,讚美你,祢是我們賴以生存、聯於永遠的生命氣息,是我們時時要爭的那一口氣。
(以上文字出自 10/6/2024 聚會後的分享和見證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