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你是得救的:(三)“民中尊貴人所挖的井啊,湧上水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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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民中尊貴人所挖的井啊,湧上水來!”

以色列人從那裡起行,到了比珥;從前耶和華對摩西說,招聚百姓,我好給他們水喝,說的就是這井。當時,以色列人唱這歌說,井阿,湧上水來!你們要向這井歌唱!這井是眾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,用權杖用扶杖所挖所掘的民數記 21:16-18

在銅蛇被舉起之後——也就是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之後——我們會有得救的證實和確據:水湧出來了。民數記二十一章十六節註解一告訴我們“比珥”的意思是“井”,預表基督在我們裡面。十八節中講到的挖井“表徵挖去’髒污’,就是我們心中的阻礙…… 使那靈作活水能從我們裡面湧上來,並湧流通暢”。這個次序反映在整本聖經中,也符合我們的經歷。要得到水,我們必須去挖;在地表不會找到水,深挖到我們的深處才能找到活水——就是那靈。今天,在召會生活裡,深挖我們裡面的井,是我們找到這泉源的唯一的路——讓我們湧出活水的江河,直到永遠。

在我們每日的經歷裡,水之於我們是什麼呢?在我們看到銅蛇被舉起的那一刻——承認主耶穌的釘十字架——並且我們與主是一,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,那一刻從死裡湧流而出的活水,就將主耶穌這人位的愛、光、聖、義帶給我們約翰福音 3:14; 約翰一書 1:5, 9)。真正的信徒是被浸透的。有愛就有。沒有光我們永遠不能享受到愛,或讓神的愛成為我們的人位。人性生活的一點一滴都來自光——甚至從起初開始;神說,“要有光” (創世紀 1:3),就帶來生命的光!這光讓我們實化神一切的屬性。當我們得救的時候,我們不會感覺到我們的罪——我們感覺到神。我們不需要操練道德良心,或試圖努力勝過罪。我們只是簡單地進入光中,在光中與神同行。

愛也分別,使我們向著神擺上自己。當我們說,“我愛你”的時候,我們就把所愛的人從眾人中分別出來,這也把我們自己分別出來歸給我們愛的人。這就是我們與主的關係——聖別。當主說,“我聖別你,我使你成聖”的時候,意思是這人被神榮耀的愛所飽和,所浸透。這就是愛,這就是光——這也是分別和聖別。人若不聖別,無論向著自己,還是在神面前,都永遠不會感覺是對的。這聖別就是被分別出來歸於我們作為人,向著神的真正意義和目的。稱義發生在我們找到這個定命之後,就是人被造這件事在宇宙中的絕對地位:作為器皿來彰顯並代表神,這人位化的愛。

在宇宙中持守這個地位,使我們成為“民中尊貴的人”。尊貴的人在聖經中的定義,與社會上的大不相同:他們是“那些追求那靈並領頭掘井的人” (民數記 18節 註解1)。今天,作為挖井人——也就是釘死肉體,被洗淨,沐浴淹沒在活水里,就是那靈裡——並實化神的愛,光,聖,義的人——我們是尊貴的。無論我們做什麼,都是挖井,尋找活水。當我們禱告,我們就是尊貴的人禱告;當我們傳福音,我們就是尊貴的人傳福音;我們過每天的生活,就是尊貴的人過生活。事實上這些人是非常軟弱,除神以外,無依無靠的,因為他們向著自己的肉體是軟弱的,對這活水的源頭,他們是完全倚靠的。當我們一得救,我們立刻成為那些總是在井邊,泉旁,水邊,受浸中的人。這得勝,洋溢,滿有能力的光景是我們得救的確據,是我們每天挖井喝活水的證據。

(以上是 1/3/2021 聚會筆記部分翻譯的第三部分,供華語聖徒享受,內容未經說話人復核。英文原文於 9/25/2021 發佈在 the church in Toledo 網站,請點擊這裡閱讀原文。享受更多中文譯文,請點擊這裡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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