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國和神家中的行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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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“掃羅和撒母耳”系列的第四章 國度職事的工作;閱讀第一章,請點擊這裡;閱讀第二章,請點擊這裡;閱讀第三章,請點擊這裡

在上一篇信息中,我們提到肉體是我們享受並應用長子名分,特別是君王職分的最大攔阻。所以,藉著對付肉體,我們才得以保守君王職分,來實行神國里的行政。今天,讓我們進一步地來看這個行政的管理和運作。

根據以弗所書,召會是神的家,也是神的國,我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,乃是神國的子民,神家裡的親人(弗 2:19)。作為召會,我們不僅在神的家中過家庭生活、作兒女,享受家中一切的供應;我們也是國中的子民,背負了一個活在神行政管理中的責任。因此我們認識,神供應的目的,不只是為著我們在祂的家中享受救恩,也是為著我們在祂的經綸計劃中,在祂的國里,完成祂永遠的旨意。這樣的認識要提升我們對信仰的經歷。我們都知道,亞當失敗了,但是末後的亞當,就是基督,成了神計劃的中心和完成。祂經過人生,死而復活,成為賜生命的靈,使我們藉著相信祂,罪得赦免,得著永遠的生命,以彰顯祂的形象和样式,成為擴大的基督,這是祂榮耀的計劃。

召會成為基督的擴大和彰顯,乃是藉著基督的分賜。從神的家這一面來說,神分賜到我們裡面的路,乃是藉著一個特定的家風——一個神的家庭行政,就是神的經綸(oikonomia)。在這個家中,神親自作父母,在祂的經綸行政裡,藉著祂的話和靈養育我們,管理並維護祂的家風。當我們來到主面前,任何從己和肉體所流出來的罪,都會讓我們失去長子名分——為祂掌權的資格,玷污祂的家、祂的國,就是祂眾長子的召會(來 12:1516)。所以,在召會生活中,祂家庭行政的管理,除去我們進入祂永遠旨意的所有障礙,好使我們進入祂永遠的旨意裡(來 12:7)。

從神的國這一面來說,希伯來書十二章說到,我們所領受的是不可震動的國。這個不可震動的國,不是為了保障我們的肉體。相反的,所有不出於靈的、不屬於基督的,都不能在這個國中存留,都要在神的治理、審判中被震動、清除、完全消毀(來 12:2628)。只有基督,這位信心的創始成終者,新約的中保,才是不能被震動的。所以,神在召會中,藉著祂話語的職事,暴露、切割、顯明祂的子民在肉體裡的光景,從而執行祂的行政,就是祂手中的工作,以得著祂的國和祂的家。

神的兒女們,讓我們不要輕看或埋怨神的管教。因為管教不是神的最終目的,乃是成就祂旨意的途徑(來 12:25),使我們得以領受君王職分,與祂一同作王掌權。

(以上是 1/14/2022, 1/16/2022, 1/28/2022 聚會筆記部分的翻譯,供華語聖徒享受,內容未經說話人復核。英文原文於 3/3/2022 發佈在 the church in Toledo 網站,請點擊這裡閱讀原文。享受更多中文譯文,請點擊這裡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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